对于组织他人非法跨越国(边)境的行为,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应判处其二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且需处罚相应金额的罚金。
然而,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将被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也会被判处罚款或者没收全部财产:首先是在组织他人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团伙中担任头目的主犯;其次,该行为可能已经出现了多次或者涉及到过多的受害者,数量较多;再次,如果组织过程中导致有人受重伤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紧接着,组织者可能存在对被组织者进行人身控制的行为;然后是组织者在接受检查时以暴力或威胁方式加以反抗;最后,只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即可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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