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无力清偿所负之债的情况,以下几种可能的方案供选择:
首先,若在短期内无法还清债务,当事人可与债权方充分协商并获得其认同,或是经过公正权威的法院裁定,批准将债务分期进行偿还。
而对于那些有还款能力却有意逃避偿还责任的人士,法院有权依职权作出相应的判决,强制其履行偿债义务。
其次,当债务人长期处于无法清偿债务的状态时,如果这个问题已经成为永久性的,那么其唯一能够执行的偿付方式只局限于着眼于债务人现有的个人资产。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