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手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取保候审手续需要提供的材料:
1.取保候审申请书;
2.拘留或逮捕通知书;
3.家属申请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与嫌疑人的关系证明;律师代理申请的,需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保证人担保的,需提交保证人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
5.嫌疑人有疾病的,需提交医院诊断证明书。申请材料备齐后,直接向案件受理机关递交即可。
二、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取保候审的区别是什么
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取保候审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侦查期间的强制措施;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2.法律依据不同。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所以,羁押必要性审查要经过一定期限才能决定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
三、取保候审流程怎么走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
4.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5.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6.解除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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