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纠纷诉讼的时效是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房产继承纠纷诉讼书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
诉讼请求:(关于房产如何继承的请求,诉讼费用的承担)
事实与理由:(依据的事实情况比如遗嘱等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此致
XX人民法院
原告:XXX
XX年XX月XX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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