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的紧急程度分为急件和什么
时间:2024-05-10 00:28:40 26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行政公文的紧急程度分为急件和平件。急件通常是指涉及到重大事项、重要决策、紧急任务、突发事件等情况下需要立即办理的公文,其办理时间和流程较为紧急。平件通常是指一般性的公文,其办理时间和流程较为正常,一般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或流程办理。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三条

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全文2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行政公文的紧急程度分为急件和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行政公文的紧急程度分为急件和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