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会不会经常这样抱怨:勤勤恳恳工作了这么多年,到底有啥用?其实,工龄长的好处多了去了!那么,到底什么是工龄?工龄分哪几种?工龄能带来的福利都是啥?工龄到底怎么计算?今天就来跟你好好说说。
什么是工龄
先来看看什么是工龄。工龄是职工从事脑力劳动或体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资料来源的工作时间。也就是说,你每工作一年,就形成一年工龄。它的长短反映了你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也能反映你的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分哪几种
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本企业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只和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相关,在这里就不赘述。
而连续工龄不仅包括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还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中间不可中断。而就是这连续工龄,与我们在这个企业就职期间的福利待遇息息相关,比如带薪年休假、探亲假、计发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等。下面所说的各种福利,都与连续工龄有关。
工龄对你都有什么影响?
工资:
先来看看体制内的情况。在现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中,部分津贴、补贴会受工龄差异的影响。在各类职称评定中,一般都会对工作时间做出一定限制。而职称评定又会间接影响到工资收入。至于体制外的民营企业,大多数并未将工资与工龄挂钩,而是秉承“能者多劳,劳者多得”的原则。
带薪年假:
体制内的年假具体计算方法为: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至于体制外的民营企业,上述法律规定只是最低标准,各民营私营企业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另外,带薪休假,指的就是职工在休年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只有在工资和带薪年假方面,体制内外有明显区别。接下来的几点,体制内外并无明显差异。
病假工资:大家都知道,所谓的病假就是生病不上班,公司照样发工资,但大家不知道的是,这工资比例,是根据工龄不同计算的。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是这样:工龄小于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2-4年的70%,4-6年的80%,6-8年的90%,8年以上100%。连续休假超过六个月的这样算:工龄小于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1-3年的50%,3年以上60%。
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而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时,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换而言之,就是在职工生病或者疗养期间,不得解聘员工。依据工龄的长短,劳动者可以享受到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不过,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医疗期。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你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你的公司依法一次性支付给你的经济上的补助。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是你主动请辞的,用人单位又没有过错,你是拿不到经济补偿金的哟。
出境定居离职费:
这是指凡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而获准出境定居的在职职工,离职时原工作单位可发一次性的离职费。标准是:工龄一年至十年的,每年工龄发一个月标准工资;工龄10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满一年工龄,就会多发给本人一个半月的标准工资;工龄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计发。但离职费总额,不超过你24个月的标准工资。
对部分劳动者的特殊保护:
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小M看了一下,就是一系列用人单位以经济性裁员以及无过失解除劳务合同、或是欺压就业能力低工作者的条款。所以,法律对工龄较长的这类劳动者,予以了特殊保护。
总之一句话,干得时间长,得的福利自然也就多。所以一定要重视自己的工龄!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n(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n(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n(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n(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n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n(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n(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n(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n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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