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桂林失业保险金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二、桂林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向失业登记窗口提供上述材料
3.领取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求职登记表》
4.上述表格交回失业登记窗口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职工失业证》或办理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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