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从湖南省怀化市相关部门获悉,怀化市会同县公安局近期破获一起介绍、强迫妇女卖淫和强奸案,该案违法犯罪嫌疑人被陆续抓获归案,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原系会同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现已被免去职务,会同县纪委已立案调查。
经调查,被抓的5人都是无业人员,通过组织、介绍引诱少女卖淫牟利。涉案未成年少女中有3名为辍学学生。
普及强奸罪的法律知识
一、强奸罪量刑起点是多少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司法实践中看,强奸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一般有下面几种: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手段残酷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或者多次的;
3、轮奸妇女尤其是轮奸幼女的首要分子;
4、因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
5、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强奸妇女的;
6、多次利用淫秽物品、跳黑灯舞等手段引诱女青年,进行强奸,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极大危害的。
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死亡的。
对于强奸犯出于报复、灭口等动机,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杀死或者伤害被害妇女、幼女的,应分别定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按数罪并罚惩处。
二、强奸未遂如何量刑
强奸未遂的特征是强奸犯罪没有得逞,指强奸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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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n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n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n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n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n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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