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诉讼中二审如果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可以判决离婚的。诉讼离婚中,一方向法院请求离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如果确定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就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一、婚内继承的财产离婚时要分割吗
1、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经过法定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可以进行分割。
2、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再婚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按规定应该是一人一半的原则。
3、由此可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父母财产,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分割。若在继承时,遗嘱有明确规定财产归谁所有,那么在离婚时这部分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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