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公司以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合同条款解释等为由拒绝理赔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深入理解保险合同条款,确认保险公司所给出的拒赔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提交书面申诉,向保险公司正式提出理赔申请,同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
再次,与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或投诉渠道取得联系,请求给予更详细的解释以及必要的协助;
最后,如果上述途径均未能解决问题,被保险人还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进行投诉,请求监管机构介入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保险人拒不支付保险金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六条: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解除合同或者拒绝承保没有合理理由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给予说明,并有权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者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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