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偶尔出现产品质量不合格应该有商品的制造者销售者依法承担相关的民事赔偿的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被监督抽查的产品不合格,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超过规定的期限未作改正,产品质量经复查仍不合格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对企业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并经责令限期改正而又不改正的行为予以“曝光”;
3、公告后经再次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停业,限期整顿;
4、整顿期满,产品质量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表明该生产者已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
一、产品质量应该符合哪些要求?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二、消费者买到产品不合格怎么办?
消费者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时,可以和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商家不同意退赔的,消费者可以到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投诉。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在当代社会,企业的员工如果出现了一些具体的商品安全不过关的问题的话,那么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用人单位,让他们召回不合格的,一些产品,事后的问题的话,出现人生或者是财产方面的损失的话,用人单位还是需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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