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地方专项毕业后要回生源地工作吗
地方专项计划是需要毕业后回生源地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可以报国家专项计划就尽量不要报地方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不需要回生源地工作,国家专项计划可以以较低的分数低进入较好的学校,最多可以低大概五十分进入高校,但可选的专业较少,且大多不是该校特别强的专业。专项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服务政策:(一)有关省(区、市)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专项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专项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二)专项生入学报到时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就业报到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工作所在地区。专项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三)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专项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有关省(区、市)要尽快制定或完善相关办法,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一)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且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备案和有效)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二)贷款条件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1)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其他贫困家庭。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