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以他人之名购置房产引发的纷争未能获得圆满解决,人们可以考虑通过妥协或者寻求第三方协助进行调解来化解矛盾。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都不愿意妥协、让步或者在妥协、调解过程中未能就某些关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的特殊性,他们有权依据现行规定前往相应仲裁机关提出仲裁申诉,或者遵循法定程序到有司法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期间,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书、仲裁裁决以及调解协议,当事人必须竭力履行;如若拒绝履行,对方则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加以执行。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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