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请您登录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定位到我要办税选项所在的页面上,然后在众多的功能中选择证明开具这个项目。
其次,继续点击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这一子项,我们的流程便可以正式启动了。
第三步,请选择其中新增模式开始详细填写与之有关的税务备案数据。
在此之后,只需要按下一步按钮,就会有相关的系统提示帮助您指引接下来的操作步骤。
对应的是,您需要在完成上述步骤后,及时上传所需的附报文件并确认无误后,再次进行审核和检查。
随后,确认所有信息都已准备妥当之后,仅需轻轻点击提交按钮,我们的申请便会被递交至相应的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最后,您所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税务机关审查完毕后的受理结果,即可得知此次业务办理是否成功完成。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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