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涉及转账记录的纠纷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人民法院可能会拒绝受理仅有转账记录的案件。这是因为仅有转账记录并不能证明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只有涉及转账记录的纠纷才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可能会拒绝受理此类案件。因为仅有转账记录并不能证明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维 权 攻 略 】 民 间 借 贷 仅 凭 转 账 记 录 , 如 何 让 法 院 受 理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民间借贷双方可以通过转账、现金等方式进行借贷。然而,仅凭转账记录是否足以让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呢?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民法典》第156条规定,民间借贷纠纷自合同成立时起产生法律效力。而合同的成立,并不以转账或现金等货币形式为要件。因此,仅凭转账记录是无法让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的。
另外,《民法典》第157条规定,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给付货币、有价证券等财产的权利凭证,受法律保护。但是,仅凭转账记录,债权人无法证明借款人或者出借人已经给付了货币、有价证券等财产的权利凭证,因此也无法让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
综上所述,仅凭转账记录是无法让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的。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当事人应尽快向法院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以便法院依法受理并维护自身权益。
仅凭转账记录是无法让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的。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当事人应尽快向法院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以便法院依法受理并维护自身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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