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符合规范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符合下列情形的书面保证协议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协议是双方或数方在社会生活中签署的书面材料,以保护其合法权益。协议是契约文件的一种。
未订立书面保证合同是否有效
未签订合同仅有承诺书的情况下,只要承诺书意思明确,便具担保合同效力。
担保责任是产生于担保人对债权人的承诺,即担保人允诺在债务未得到清偿时,担保人依其允诺承担代为履行债务或相关民事赔偿责任的责任。
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没有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但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不懂法律的该项规定或者当事人是熟人碍于情面等方面原因,在为他人作担保时未专门订立书面担保合同,有的仅仅是出具了比较粗糙的书面担保文字载体,甚至直接在借据上写上担保人和自己名字的也不鲜见,但是如果债务人未能按时还款,则往往因此而引发争议。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书面合同的效力性在于书面合同可以体现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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