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应当面交割房款,中介只是履行监督职能。一些中介工作人员常常用各种方法劝说客户把房款交给中介代管,但是房款一旦交给中介,中介公司又以各种理由拖延交易时间,占用、挪用客户的房款为公司牟利,一些中介占用客户房款长达二三个月,给买卖双方都带来很大不便。
另外,如果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资金是通过中介来收付的,那么遇到小中介关门、倒闭,将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一旦发生此类事件,二手房买卖双方的资金很难收回来。
有问题,但是在交易的过程中房东可以将贷款还清或是利用买方的首付款结清,房子仍可以继续交易。
杜绝中介挪用房款二手交易选资金托管更安全
二手房交易资金如何保证安全,一直是买卖双方极为关注的问题。昨日,记者从市房地产中介管理协会了解到,2008年委托其进行资金监管的二手房交易量达到298单,监管总额达7724万元。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最好到房管局和中介协会申请资金代管,以保障资金安全。
据了解,为杜绝中介机构擅自挪用房款,我市于2007年5月就正式启动了资金托管工作。目前,市房地产中介管理协会在建行和农行分别开设了两个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并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监管。市民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只要将钱款存进这个账户,中介公司就无法将资金卷入自己的口袋。一般是经协议方确认办理好房地产权证后,中介协会再开出转账支票,通知委托银行将房款划入卖房人的个人帐户。也有一些是按照买卖双方和中介方签订的三方合同的具体协议来放款。
市房管局产权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惠州市是在广东省内较早实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城市。资金托管工作启动以来,他们通过发放传单、张贴告示、报纸广告等形式广为宣传,目的就是让广大市民和中介机构了解和接受。目前资金托管总额已超过1亿元,我市几家大型中介公司从2007年起就已经开始接受协会监管。但由于行业协会没有强制实施效力,个别中介机构仍然在代管房款。2008年初惠州中原地产总经理卷款逃跑事件,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其拒绝接受这项中介自律原则,资金未被监管。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买卖二手房,最好到位于房管局1楼交易大厅的资金代管窗口,办理资金代管,以防范资金风险。如果是不需要中介介入的交易业务,也可以签署一份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选择资金的自行交割。此外,一些中介和银行也推出了类似服务,如隆塬房产与建行惠州支行推出的房易安二手楼资金全程监管,也是一种一步到位的资金监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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