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银行职员的失误,把存款人的8000元存款打成了18000元。存款人发现后,很快到另一个点取出这笔钱。银行人员找到银行卡所有人,但他却拒绝透露存款人信息。昨日,省城的韩女士向《合肥晚报》咨询此事该如何解决。
韩女士告诉记者,她的朋友在合肥市一家银行工作。前几天,一名储户到该行办理业务,存8000元现金到一张银行卡上。韩女士的朋友因为粗心,误把8000元写成了18000元。
这名储户很快就发现了这个错误,拿着卡到该银行的另一个储蓄点,把账面上的18000元全取了出来。
据《合肥晚报》报道,当天,韩女士的朋友发现了这个错误,当即打算追回这笔钱。通过查看当时存款的监控录像,这名储户的确只存了8000元。再到另一个网点查看监控录像,这名储户在该网点取走了18000元。
一般来说,储户开办银行卡的时候,会向银行提供自己的相关信息。韩女士的朋友查到了该银行卡的持卡人。遗憾的是,这位持卡人并不是当天存取款的当事人,而他拒绝透露那位取款人的任何信息。银行职员的追查到此中断。
如果找不到这名储户,韩女士的朋友自己要承担因失误造成的后果。焦急之下,他托韩女士咨询,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追回这笔钱?
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的吴定兵认为,取款人明知道是银行人员操作失误,而多取出来1万元,从民事的角度讲,取款人属于不当得利。持卡人知道此事后,却不愿透露取款人信息,那么需要对此事负连带责任。
韩女士的朋友作为银行的工作人员,因自己的粗心导致此事,因此比较被动。最好的方法是以侵占或者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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