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机制包括联席会议,专家组,咨询评估工作办法三个部分.联席会议成员由省法制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妇联3家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省法制办,每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专家组由25位从事法学,妇女理论研究和相关实务工作的人大,政府部门,妇联,高校,律师事务所等方面的领导和专家组成,办公室设在省妇联.咨询评估工作办法包括联席会议制度,专家组主要职责。
性别配额制度是什么
“配额制”常见于经济和贸易领域,是对有限资源的一种分配和管理,表现为当存在多个对象对相应的优先资源存在需求时,根据具体情况人为地将其分配给每一个对象。配额制后又被广泛地运用到政治活动和商业活动中,即人为的为女性保留一定比例的名额,以便形成性别平衡的制度。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全面发展原则。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2.平等发展原则。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构建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3.协调发展原则。加大对农村及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增加投入、优化项目布局等措施,缩小城乡区域妇女在人均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
4.妇女参与原则。依法保障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妇女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关于加强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的意见(试行)》
二、建立健全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机制(一)建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机构。成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主要负责对与妇女权益关系密切的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执行进行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并提出评估意见。委员会主任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妇儿工委)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和市政府法制办、市妇联主要领导担任;委员由专家委员和常任委员组成,专家委员由相关法律领域、妇女研究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常任委员由市妇儿工委委员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妇联主要领导、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妇联相关领导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市妇联工作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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