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瘫痪妻子不照顾违法吗
当然不是了。每个人都享有提出离婚的权利,这与遗弃是完全两回事儿。
所谓遗弃罪行,即对于需要扶助的年老、年幼、疾病患者或生活不能自理者无理拒绝扶养,且其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程度。而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双方之间的扶养义务随即终止,自然就不再有遗弃之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丈夫瘫痪妻子不管算遗弃不
夫妻均享有提出离婚之权利,与残疾配偶离婚亦非遗弃行为。
然而,夫妻之间的扶养责任将随婚姻关系的终止而相应解除。在无扶养责任的情况下,自然也不会出现遗弃的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负有互相扶助的义务。若男方不幸瘫痪,女方理应承担起抚养的责任;反之,若女方拒绝履行此项扶养义务,便构成了遗弃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妻者不为其不能独立生活之丈夫提供必要照顾,未必构成违法事实。然需明确指出,每个人都享有合法权利申请解除婚姻关系,而此决非意味着可以实施遗弃行径。根据我国刑法典中的规定,涉嫌遗弃罪需满足两个必备条件:一则需是对于有需要被救助之人无视其切实需求和权益,故意加以拒绝或拖延抚养;二则须达到情节严重之程度方可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然而在双方离异之后,抚养对方的法定义务随之终结,也就无所谓遗弃之说了。综合而言,妻子未能尽到对丈夫的照顾职责并不必然被视为违法行为,仍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判断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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