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解除协议。双方协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协商确定之日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
2、一方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另一方有异议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认为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没有不当的,房屋租赁合同解除通知送达之日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
一方行使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另一方有异议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认为该方无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
但双方同意在诉讼中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可以在判决或者调解书中明确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之日。
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怎么赔偿
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的方式:
1、乙方根据实际损失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乙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的,乙方可以通过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罚则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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