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限制以上的部分无效。上限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一、法律规定放高利贷是否构成犯罪?
一、单纯的放高利贷并不构成犯罪,只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进行转贷牟利就要犯罪了。
二、一般而言,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认定高利贷要注意下面三个问题:
1、原则上说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2、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
3、实践中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
三、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高利转贷罪:
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以高利转贷罪论处。
四、民间借贷双方(包括个人与个人、个人与企业)之间可以自由约定借款的利息,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同期利率,但最多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对超出的部分将被认定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按照正常情况,还不起借他人的钱,无非就是被起诉,然后按照判决还本付息。
二、怎么认定是否属于高利贷
要想确定是否为高利贷就得知道高利贷的具体表现形式,具体为:
(一)借贷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
(二)计算复利是一种高利贷常见表现形式,不过并非所有计算复利的都属于高利贷,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分为两种:
1、当其利率小于或等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不属于高利贷;
2、当其利率大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三)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于减少了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变相地提高了利率,所以在借款时将利息先行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四)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
三、个人借贷利息违法吗
有下列纠纷:
1.约定的利息过高。
2.没有担保还款没有保证。
3.借贷双方名字书写不规范。
4.利息约定不明确。
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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