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包括医疗机构存在有违规或者违法的诊疗行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存在主观过错,患者存在客观的损害后果,该损害后果与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因果关系。医疗纠纷医疗损害责任中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主要是需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一、医疗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医疗纠纷医疗损害责任构成要件分别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的诊疗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主观上存在过错;患者有实质性的损害后果;患者的实质性后果与违法违规的诊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二、医疗纠纷医疗损害责任中医疗机构如何举证
医疗纠纷医疗损害责任中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具体如下:
1.审查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没有违反有关医疗管理法律、法规、条例等的规定。
2.证明其尽到了专业的注意义务。
3.证明在特殊情况下尽到了最善之注意义务。特殊紧急情况以及特殊患者等原因,作为医疗机构必须依靠其专业知识、能力等,最大限度地减低和避免风险,才能算是尽到最善之注意义务。
2.无因果关系举证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医疗机构的另一个需要证明的是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医疗侵权纠纷中的因果关系采取相当因果关系学说,即只要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存在相当的关系,不需要二者之间存在必然的关系,就认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
如果医疗机构其不能证明或者不足以证明以上事实的,则推定其有过错,需要承担责任。
三、医疗纠纷医疗损害责任如何防范
医疗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的防范有以下措施:
1.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2.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对诊断、治疗、护理、药事、检查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3.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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