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后债权人需要向分立后的公司要债。分立后的公司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与公司达成书面债务清偿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主张债权。公司分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也就是说,公司分立时,应当划分财产和债务。但无论公司如何约定债务,公司都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还债义务。债权人可以向任何公司请求债权。偿还债务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偿。分别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债务。分立后,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对债权人承担债务,债权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但所要求的债权之和不得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公司分立后股权怎么处理
1、股东可以依据分立协议约定持有股权(财产)和承担债权债务。
2、但投票反对分立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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