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名(需1周时间)
提供所需资料:
(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
(3)公司名称(最好提供5个以上)、公司大概经营范围。
查名资料备齐后由相关部门受理,查名所需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查名通过后会预先通知您并核发查名核准单一份、一套章(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及银行询证函一份。
2、验资(即办即完)
您凭核发的查名核准单、银行询证函、一套章去您就近银行办理注册资金进账手续,办理完后从银行领取投资人缴款单和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则由银行直接快递会计事务所,随后由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验资通过后核发验资报告2份。
验资必须由您本人完成,委托其他机构办理将会承担相关责任,具体参见新公司法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3、签字(即办即完)
您带好身份证前往工商所进行签字,工商所核实后通过。
签字需要本人到场,经工商所人员确认为本人无误后签字生效,签字通过后即可以开始办理营业执照。
4、办理营业执照(需2周时间)
质监局流程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1周时间),本步骤手续和所需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并完成,前往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发代码证正副本和代码卡后质监局流程结束。
一、全资子公司注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所需材料: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3、股东会决议;
4、董事会决议;
5、监事会决议;
6、章程;
7、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8、董事、监事、经理、董事长或者董事的任职证明;
9、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0、验资报告;
11、住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
12、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需提交部门的批准文件。资料齐全后所有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报工商局审批后核发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电子营业执照,随后工商所流程完毕。
二、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哪些限制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股东为自然人的不能投资设立新的全资子公司。
3、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4、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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