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交通事故官司要哪些证据
1、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
2、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
3、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
4、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养人情况证明);
5、机动车投保情况及关于保险公司的有关证据(如保险合同,保险费发票等);
6、未经交警处理的,需要证明侵害人的证据(如目击证人证言等);
7、伤情构成伤残等级的,提供伤残等级鉴定意见;
8、双方过错情况的其他证据(可以否定交警的认定的证据);
9、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
二、打交通事故官司要注意什么打交通事故官司,首先要留意诉讼时效,要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财产损失的诉讼期限为2年,人身伤害的诉讼期限为1年。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中,诉讼时效因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起算时间。如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后或者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逾期不履行的,诉讼时效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起算。其次,选择恰当的法院。一般来说,当事人必须向该案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和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权管辖。如果被告人有多个,且在不同地区的,当事人可自行决定在何地的法院进行起诉。由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几项重要的赔偿标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可能会导致索赔金额有差异,所以,选择哪一个基层法院,对当事人来说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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