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电器坏了,维修费应按照合同条款来确定由谁承担损失,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房屋租赁时,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可分为四个方面:
1、如果租赁物损坏,损失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造成的,出租人应当负责;
2、如果是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承租人应当对出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对出租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4、如果是人为造成的,出租人应当对自己承担财产损失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家电故障谁来承担维修费
1、房屋家电故障,谁来承担维修费
网友提问:我租住了一套一居室。住进去刚刚几天,电热水器就坏了。合同中没有约定谁负责维修。现在房东说是我在使用,由我负责维修。但是我刚刚用了几天,而且都是正常使用。请问,我和房东谁应该负责维修呢
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房屋中的家电以及其他设施的维修责任,在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但是如果因为承租人错误使用或者人为故意造成损坏,应有承租人负责维修。你刚刚使用了几天,而且正常使用,应由房东负责维修。
2、房屋因安全隐患,造成房客及他人煤气中毒、触电、被坍塌的房屋砸伤等事故,房东有责任吗
房东对房屋设施负有维修的责任,应保证房屋设施正常、安全地使用,如果因为租赁物的安全隐患导致租客的人身、财产损失,房东将承担赔偿责任;严重的也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另,建筑物发生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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