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工伤待遇后多久能拿到赔偿金
申报工伤待遇后半年内能拿到赔偿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工伤伤残鉴定书下来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会在60个工作日内赔偿给工伤职工或其家属。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工伤待遇申报表怎么写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比较简单,申请人根据表格填写即可,具体如下:
1.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2.单位编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有);
3.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伤发生时间、医疗终结时间、伤残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全部如实填写;
4.社保编码(伤者社保卡背面有的社保编码);
5.致残鉴定表编号(参看鉴定结论书右上角);
6.工人本人工资如实填写;
7.单位经办人签章。
三、申请工伤待遇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工伤待遇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受理书。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工伤伤残鉴定意见书。
4.医院诊断证明书。
5.医疗发票及清单。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n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n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n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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