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价值补偿包括哪些
时间:2023-02-20 20:40:14 2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屋被征收拆迁时,被征收拆迁人,应当获得的补偿,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中,被明确规定为: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上述规定,实际上是保障了被证收拆迁人,应当获得的三个方面的补偿,以及可能获得的一个方面的补偿(市县级政府的补助、奖励)。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其补偿应包括三个部分:

被征收拆迁房屋,本身的价值:

被征收拆迁房屋,其本身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被征收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总的原则,应是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被征收范围内、商品房的市场平均价格。

一、房屋征收补偿的分类

(一)低档被征收拆迁房屋(包括棚户区平房、4层以下住宅楼等)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被征收范围内商品房市场平均价格的2倍;

(二)中档被征收拆迁房屋(包括4层以上住宅楼、厂房、经营性用房等)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被征收范围内商品房市场平均价格的1.5倍;

(三)高档被征收拆迁房屋(包括别墅、高档住宅楼等)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被征收范围内商业商品房的市场平均价格。

附属物的价值:

附属物,包括围墙、装潢设施、管道、水井等,是指与房屋主体建筑有关的附属建筑物或构筑物。

附属物的价值,应体现在,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时,应对附属物一并评估。

占用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对其的补偿,由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或者视被征收人的损失情况、而确定具体补偿费。

制定此补偿时,应当参考的因素,包括: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的剩余期、征收时的地价、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地价、被征收拆迁人对土地进行投资开发的情况等。

二、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

(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三)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

(四)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全文8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债务人 最新知识
针对房屋价值补偿包括哪些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房屋价值补偿包括哪些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