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工程纠纷没有合同应该如何解决
没有合同,但有其它证据(例如人证、物证等)证明事实存在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如果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署名或盖公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原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来往信函、聊天记录等等。
二、建筑工程纠纷能否约定异地仲裁
建筑工程纠纷不能约定异地仲裁,只能在工程所在地法院仲裁。因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划分到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范畴,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案件,不能约定其他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建筑工程纠纷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三年。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n(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n(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n(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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