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关于用人单位拒签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赔付双倍工资的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尽快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此,适用双倍工资赔付责任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二是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应归咎于用人单位。
2、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和合同内容必须具备法定内容,是我国劳动合同法赋予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否则,根据该法第82条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也就是说,无论是谁的原因,只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得自入职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在实践中,也确有少数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这种况下,如果再让单位承担双倍工资的惩罚性责任,则显然不公平。因此,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把这两方面的规定结合起来看,可以知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果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必须终止劳动关系,否则,就要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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