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的方式包括自行申报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申报,如果债权人为二人以上,该债权是连带债权的,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进行申报,也可以共同进行申报。
一、开发商破产申请债权的性质是什么?
债权申报,是破产法的程序。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法律的规定。也是代表你向房开企业主张权利的表现。只有申报了债权,你才能依法享有破产法赋予你的权力,这些权力比如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监督管理人,决定财产的处置方式,决定是否重整和解还是清算。所以说。申报债权是你主张权利的开始
二、未按期申报债权破产重整有怎样的后果
未按期申报债权破产重整有以下后果:债权人将会丧失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如果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三、破产重整后的债务如何处理
破产重整时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
1、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
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的,其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可向保证人追偿;债权人未参加分配的,其可就全部债权向保证人追偿。
不过在债权未到期的情况下,保证人的责任应受债务期限利益的保护,即保证人可拒绝债权人要求在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况下,其保证债务也提前到期。
2、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均应申报破产债权,如果债务未到期,其应先通过破产程序清偿债权,清偿不足的,可向保证人追偿;
如果债务到期,则其债权如同连带保证债权,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对于连带责任的保证人破产,如果债权到期,债权人可向保证人,也可向债权人主张权利,该保证债权与其他普通债务的债权无不同的性质。如果债权未到期,则争论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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