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的沈某通过某代驾平台叫代驾师傅,但因该师傅有事,临时安排宗某代行代驾工作。但宗某在之后的驾驶过程中发生了车祸,交警认定宗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代驾找来的代驾出车祸了,谁担责?
在此案中当沈某下单后,他就与代驾平台形成了合同关系,在这种合同关系下代驾公司应当安排具有驾驶资格的代驾把沈某安全的送达目的地;至于代驾临时换人这一点由于沈某不知情,因此其有理由相信宗某就是代驾公司安排的代驾师傅。
代驾过程中,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已经丧失了对车辆的控制能力,车辆转由代驾人实际控制,机动车的风险也相应发生转移,因此,代驾人或其所属公司应对造成的事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当发生了宗某主要责任造成的车祸后,代驾公司就是应当为自己未尽到合同义务而向沈某承担赔偿责任的。
具体如何赔偿呢?
代驾出车祸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双方根据责任大小按照比例进行赔偿,购买了商业险的,由商业险进行赔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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