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管辖法院确定如下:《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合同诉讼地是怎么确定的
合同诉讼地也符合原告就被告原则,第一,普通的合同纠纷,管辖的法院一般都是被告住所地或合同的履行地;第二,如果保险合同的产生的纠纷,管辖法院是被告的住所地或投保标的所在的地方;第三,如果是运输合同出现的纠纷,那么管辖的法院就是由运输的出发地、运输的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
二、合同纠纷起诉地点有哪些?
对于一般的合同纠纷,起诉地点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如果有管辖协议且协议有效,则协议确定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对于一些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合同纠纷,以法律规定为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怎样确定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关联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全文7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