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有权调查和收集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只有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才能主动调查和收集证据。为了使当事人更好地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民事诉讼法赋予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的权利。代理人可以调查和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并要求有关鉴定部门对某一事实进行鉴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诉讼代理人的调查和取证;
2、可以查阅本案的相关材料。相关材料一般是指法庭审理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证据材料、审判记录、起诉、辩护、代理意见等材料。至于相关材料的具体范围和咨询方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刑事诉讼代理人的责任范围有哪些
把好收案关。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委托代理人时,一般是在法院未受理之前。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接受自诉人的委托,首先要认真听取委托人对案件的叙述,查看有关证据,分析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接受代理或者不接受代理,或者告知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去控告或起诉。但是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也是会有相同之处的,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建议大家可以咨询网。
办理委托手续。接受代理的要办理委托手续。首先要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要注明刑事自诉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必须明确代理权限,以免在诉讼中因权限不清无法代理。合同一式四份,交受理该案的法院一份,委托人一份,律师事务所留底一份,承办律师一份。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辩护人和刑事诉讼代理人的区别在哪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对于刑事诉讼代理方面的知识应该都有了基本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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