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形成的债务由一方的个人承担。一般而言,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婚前形成的债务由一方的个人承担。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前夫妻个人债务由谁承担?
夫妻一方婚前债务婚后由欠款人本人自行承担,另一方一般不承担。婚前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本人主张利,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要求债务人的配偶来偿还。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全文53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