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不知道什么罪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形适合采纳取保候审措施:首先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其次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情况;再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情况;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且有必要采用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因此,即便我们并不清楚具体的罪名,只要满足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都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不起诉多久必须结案
对于被宣告适用缓刑或者被决定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在其获得保释并已给予一定的等待期的前提下(通常情况下为一年),必须在该期限内完成案件的审理。
然而,关于结案期限在法律层面并未有统一的规定,这主要视案件本身的具体情况及采用的诉讼流程而定。就现行法律法规来看,一般能够理解简易程序需要耗费约三个月的时间,而普通程序则需要六个月左右的时间来予以处理。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法律确有规定这些执行期限,但本案件得以顺利完结,主要还是看相关人员是否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自的工作职责。
在具体实践中,当案件经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便会被转交给负责司法行政职能的公安机构继续进行调查,该类程序通常可持续两个月。待完成初步调查工作之后,公安机构将有关案卷材料移交通知给检察院的公诉部门进行审查,这部分审核过程通常具备一个月的缓冲。最终,经过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将会在三个月的期限内对案件做出判决,如若案情较为复杂或特殊,每一阶段都有可能出现延误的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符合如下情况者可以适用取保候审措施:1.涉嫌犯罪且有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等法律制裁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2.被指控犯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行为,但在其取保期间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的;3.因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怀孕期、哺乳期的妇女,在取保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4.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审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只要符合上述任意一种情况,犯罪嫌疑人都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换句话说,在特定的情况下,即使罪名尚未明确,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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