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后果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瞒、转让、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对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予以制裁。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界定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界定标准如下: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3.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4.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5.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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