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的,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从家庭财产中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一方配偶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加上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为死亡一方的遗产。
一、夫妻共同财产何时才会终止
1、因夫妻约定而终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终止共同财产制而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
2、因离婚而终止:离婚致使婚姻关系消灭,也可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
3、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终止。当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配偶享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及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
二、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哪些原则
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得少,应该少分,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的权利;
3、照顾子女和妇女的权益,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较多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赔偿,另一方应予以赔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夫妻遗产的处理:夫妻一方死亡时,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是遗产。死者一半的财产份额为遗产,死者一半的财产份额属于死者一方自己。根据法定继承规定,死者一方还应参与死者一方的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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