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是如果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在没有新的理由、新的情况的,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该案件。
一、关于民事诉讼二审审理期限
民事诉讼二审上诉期限规定是:当事人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不能上诉,只能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二、一审被告上诉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审被告上诉的时间是判决书送达后的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三、怎样对民事诉讼上的法院判决不服
民事诉讼不服判决的处理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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