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牌照可到当地车管所或交警大队办理。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购车发票或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购车发票或收据遗失的,车辆所有人应向原购车厂商要求补办。车辆所有人也可以委托他人代办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代办人代为申请车辆登记上牌时,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补办电动车车牌在哪里补办
补办电动车车牌到原报牌点就可补办牌照,或者去交警局车管所、交警大队的车管窗口补办。
补办电动车车牌,所需要携带的材料为:
1、电动自行车车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办,还需要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办理补牌业务,还需要携带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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