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空气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2008年通过了MARPOL公约附则VI修正案,对船舶尾气中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悬浮物含量提出严格的排放标准。
为了适应社会对大气环境日益增长的要求,不断提高国内航行船舶大气污染控制标准,逐步与国际接轨,并引导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国内船用柴油机技术进步,2010年12月7日下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陈爱平常务副局长主持召开了国内航行船舶大气污染控制专题会议,研讨如何减少国内航行船舶尾气污染的具体措施。会议决定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国内航行船舶空气污染控制问题进行详细研究,逐步推进国内航行船舶防止空气污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