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伪劣兽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内容:
1.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兽药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兽药。所谓“失去使用效能的兽药”,是指因为过期、受潮、腐烂、变质等原因失去了原有功效和使用效能,丧失了使用价值的兽药。
(2)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兽药冒充合格的兽药。所谓“不合格”,是指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或者没有达到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
2.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其故意的内容表现为两种形式:
一是明知是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兽药而故意予以销售;
二是故意以不合格的兽药冒充合格的兽药。
过失行为,如在不明知的情况下销售了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兽药,不能构成本罪。
本罪的犯罪目的,大多都是为了谋利。特别应当指出的是,使生产遭受重大的损失,是本罪的后果,不是本罪的目的。
销售伪劣兽药罪应当按照以下标准判刑:
1.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销售伪劣兽药罪处罚规定?
销售伪劣兽药罪处罚规定:
1、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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