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补贴填错了,可以通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申请,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或撤销。
具体如下:
1、在业务办理系统页面,以个人账号登录或者以省政务服务网认证入口登录。
2、登陆后进入到系统,点击选择【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补贴修改撤销】-【基层就业补贴修改撤销】即可办理。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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