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小孩给男方怎么要回来
离婚协议小孩给男方要回来的方式是可以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依法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院依法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二、离婚协议协议公证吗
离婚协议协议可以不公正。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平等达成的合法协议。其内容主要是针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处理。
只要双方是自愿签订的,该协议书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只是增加它在法律上的强制性。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三、离婚协议受胁迫可撤销吗
离婚协议受胁迫可撤销。强迫签订的离婚协议,可以撤销,撤销后离婚协议则无效。而被强迫签订的离婚协议,需要受胁迫人收集被胁迫的证据,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订立离婚协议的前提是离婚双方是自愿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五章 公证效力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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