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做好本工程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我们应“各司其职”。本合同由双方协商签订。
第1条。本合同是项目合同(合同号:)的附件。(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建设期:
第3条。甲方安全责任
(1)进入施工现场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应进行安全交底,内容为:*《南华煤气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通则》;项目所在地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与本工程有关的安全注意事项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记录。
(2)指定专人负责本工程的安全工作,并配合乙方解决因甲方因素影响安全施工的问题。
(3)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带电作业、机械作业的危险区域作业时,乙方应要求并协助乙方提前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对乙方的安全施工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甲方的安全检查考核制度进行处罚。因乙方存在严重违法建设行为,乙方有权停止甲方正常生产,直至整改验收合格。(1)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设专人监护安全施工。
(2)施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3)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到甲方安全部门领取进入许可证和作业人员胸卡,并将作业人员名单报安全部门备案。(4)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五)对于复杂、危险的工程项目,应制定独立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审查后实施。
(6)使用甲方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甲方批准,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责任负责。
(7)未经甲方允许,教育、监理人员不得进入施工项目区以外的场所,不得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8)不得安排未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的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九)发生人身事故或者生产经营不安全的,应当立即向甲方安全部门报告。
(十)对本工程的安全施工和本单位使用人员的安全负责。
第5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第6条。其他约定条款。第7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甲方安全部门一份。
甲乙双方
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日期月日
现场安全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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