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贩毒吸毒罪可以假释吗
本条规定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同时明确了申请执行时效的暂停与重新启动事宜,均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诉讼时效暂停或重启的规定予以实施。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需要暂停或者重新开始执行的情形,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合同条款或其他法律文书中约定的最后一天为起点进行计算。对于法律文书中规定将还款期限分配到各个时间段内完成的情况,则应从每一次约定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若法律文书并未对还款期限做出具体规定,那么就应该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贩毒吸毒能取保候审吗
在我国,贩卖以及吸食毒品皆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范畴。
其中,贩毒活动触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与制造毒品等多项重罪;而吸毒行为也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并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那些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并不存在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他们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鉴于毒品犯罪所带来的巨大社会危害性,实际操作过程中,此类案件往往较难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本条款明文设定了强制执行的时效为两年,而在该过程中的执行时效的暂时停止以及重新启动均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操作。若在执行期间遭遇执行时效的暂停或者重新启动的情况,那么应从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对于还款期限的分期完成,应从每一期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如果没有明确规定还款期限,则应从文书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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