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东提出退股时,公司可以与股东就股权收购价格进行协商。如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可以按照协商的价格收购股权。此外,公司章程可以事先约定公司收购股份的价格,或者计算方式,使事先约定好的价格更加灵活。如果股东与公司或其他股东就股权收购价格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诉讼成为最后的选择。在诉讼过程中,股东可以向法院提出司法评估申请,由法院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首先,我们需要就股权的收购价格进行协商。经过双方的充分讨论和谈判,如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就可以按照协商的价格来收购股权。
第二,章程事先约定的价格或者计算方式。公司章程可以事先约定公司收购股份的价格,作为以后可能发生股份收购时的价格。由于公司的财产价值是随时变动的,事先约定好的价格可能会高于股东提出退股时的实际价格,也可能会低于股东提出退股时的实际价格,有时可能会有比较大的偏差。在章程中事先约定好计算方法是比较灵活的做法。
第三,司法评估价格。当提出退股的股东与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达不成一致意见时,诉讼就会成为最后的选择。在诉讼过程当中,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评估的申请,由法院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股权退股诉讼程序与价格争议解决
股权退股诉讼程序与价格争议解决是公司治理领域中的重要问题,涉及股东之间的权益争议和解决方式。在股权退股过程中,股东之间可能会产生股权价格争议,而此时解决争议的程序和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之间发生股权价格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其中,协商和调解是最为常见的解决方式,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和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以达成公正、合法的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股东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不服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股权退股诉讼程序是解决股权价格争议的有效途径。
在诉讼程序中,股东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股权价格存在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同时,被告方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股权价格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在股权退股诉讼程序中,价格争议的解决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进行,以保证公正、合法。因此,当事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股权收购价格的协商、公司章程中事先约定的价格或计算方式以及司法评估价格是解决股权价格争议的有效途径。当事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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