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保险产品的领域内评定伤残等级,主要适用的是人身保险的伤残评定标准。伤残等级一共分为十级,其中一级最重,十级最轻。确定伤残等级主要依据伤残程度对人体的身体结构与功能损害造成的影响。以胸廓的伤残等级为例,其中胸部有十二根肋骨骨折的会鉴定为八级伤残,有八根肋骨骨折或者四根肋骨缺失的会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而有两根肋骨缺失或者四根肋骨骨折的会被确认为十级伤残。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如下: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4伤残的评定原则
4.1确定伤残类别:评定伤残时,应根据人体的身体结构与功能损伤情况确定所涉及的伤残类别。
4.2确定伤残等级:应根据伤残情况,在同类别伤残下,确定伤残等级。
4.3确定保险金给付比例:应根据伤残等级对应的百分比,确定保险金给付比例。
4.4多处伤残的评定原则: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本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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