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随时终止合同。除了法律或有特殊规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比如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一、保险人解除合同要什么条件
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
(一)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制造保险事故;
(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实;
(四)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后投保人未按期申请复效;
(五)保险标的转让而导致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六)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义务;
(七)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八)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
二、保险人可否随意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随意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通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终止合同。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理由之日起三十天以上不行使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以上的,保险人不得终止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对保险标的的安全责任的,保险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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